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8月25日上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区委一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光明,副主任胡洪翔、陈七一、路月晴及区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闻风列席会议。汪光明主持会议,陈七一、路月晴、汪光明分项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区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关于区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当天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以上报告和初审意见,并对审议情况进行了集中汇报。对区政府两个工作报告和区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区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述职。
应邀列席会议的还有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各乡镇人大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