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12月11日上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光明,副主任胡洪翔、陈七一、路月晴及区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朱长青列席会议。汪光明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朱长青宣读了区委关于同意召开义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批复;会议作出关于召开义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区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各乡镇人大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