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1月4日下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光明,副主任张家才、胡洪翔、陈七一、路月晴及区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区长孔海斌列席会议。汪光明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初审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区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讨论通过了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听取了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委会组织组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常务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各项建议名单,决定特邀和列席人员名单;通过了关于优秀代表议案建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表彰决定(草案);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审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监察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相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各乡镇人大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