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6月11日至12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路月晴率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全区贯彻实施《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路月晴一行实地走访了五松镇、天门镇和东联镇的部分村、企业,以及义安区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等地,通过查看资料和与相关人员座谈的方式,着重了解《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完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纠纷调解体系、健全诉调对接机制等情况。随后在区司法局召开了座谈会,各单位汇报了执行《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工作情况,并交流工作经验。
路月晴认为,全区各级各部门围绕职能、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成效明显,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她指出,要深刻认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意义,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纠纷的诉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加大《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对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认知度、信任度,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对待矛盾纠纷,依法选择调处方式。要强化统筹协调力度,推进政府治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四个方面协同并进,实现治理资源由“单一分散”向“多元整合”转变。要强化工作保障,加大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公益性调解组织的补贴倾斜力度。要着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政府信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