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洪翔等同志辞去区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8月25日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胡洪翔、张家祥、李雪晴等3名同志辞去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胡洪翔、张家祥、李雪晴等3名同志辞去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